康保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实施方案
    ·  当前位置: 首页 > 专题专栏 > 保障性住房专栏
  发布时间:2017-12-01   信息来源: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

康保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

房屋征收工作实施方案

 

根据县委、县政府安排部署,2016年启动实施县城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,特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指导意见

全面加快县城棚户区改造工作,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,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县城扩容提质要求,有效拉动投资和消费需求,城镇面貌明显改观,居民住房条件有效改善,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。

二、方法步骤

(一)宣传动员阶段(2016年10月10日—10月15日)。召开全县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动员大会,安排部署征收工作,开展征收培训。征收办按照法定程序要求,对确定棚改征收范围内的住户发布公告。房屋征收各工作组及动迁单位实地认领征收任务,深入被征收户进行宣传动员和政策讲解。宣传报道组对征收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宣传造势,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。

(二)调查登记阶段(2016年10月16日—10月25日)。各动迁单位对被征收户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登记和实地测量,对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、附属物、四临四至等基本情况进行详细登记,一户一档。同时,依据补偿标准进行补偿测算。

(三)签订协议阶段(2016年10月26日—11月30日)。各动迁单位与被征收户签订补偿协议。签订补偿协议终止日期为2016年11月30日,按照征收流程对补偿协议进行严格审核,为被征收户办理相关手续,同时收回土地证、房屋确权证、购房协议、土地转让协议等相关证件。

(四)补偿搬迁阶段(2016年10月26日—2017年5月10日)。根据房屋征收补偿协议,兑付补偿资金,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被征收房屋进行拆除,清理建筑垃圾。对暂时不能搬迁的被征收户,按照协议约定,在2017年5月10日之前搬迁完毕。

三、任务分工

按照县城棚户区改造规划,2016年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优先安排康巴诺尔湖北岸集中连片、交通出行不便、环境卫生条件差、安全隐患严重、群众要求迫切的第七、第八宗地块及白龙山村所在的第十三宗地块。3宗地块划分为10个片区,由县领导包片,负责组织领导推进片区房屋征收工作。

各片区要成立征收工作组,各动迁单位的具体任务数由征收工作组自行分解安排。每个工作组成立由一名副科级领导任组长的补偿复核组,负责对每户的补偿内容、标准、结果进行复核,复核后进行公示,如公示3天后无异议,签订补偿协议。各工作组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与征收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,并统计上报每天工作进度。各动迁单位负责入户宣传、测量核实、填写相

关表格、计算补偿金、签订协议、收回各类相关产权证件、房屋

拆除及被征收人的信访稳定工作。

(一)第一片区

组    长:苏志明(县委副书记)

副 组 长:王儒渊(县政府副县长)

任贵昌(县政协副主席)

动迁单位:县民宗局、县供销社、县经济开发区、县妇联、闫油坊乡、土城子镇

(二)第二片区

组    长:陈  录(县人大常委会主任)

副 组 长:徐栋良(县委常委、县人武部政委)

王国锋(县人武部部长)

动迁单位:县人大办、县委农工委、县发改局、忠义乡、芦家营乡

(三)第三片区

组    长:田  明(县政协主席)

副 组 长:张志刚(县法院院长)

动迁单位:县政协秘书处、县法院、县工会、县水务局、照阳河镇

(四)第四片区

组    长:段全宝(县委常委、县政协副主席、县委办公室主任)

副 组 长:田建利(县公安局局长)

杨卫军(县公安局政委)

动迁单位:县委办、县公安局、县司法局、县农牧局、处长地乡

(五)第五片区

组    长:柳呈祥(县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、统战部部长)

副 组 长:许贤玫(县政府副县长)

动迁单位:县政法委、县机关工委、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县扶贫办、丹清河乡

(六)第六片区

组    长:杨志勇(县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)

副 组 长:王建国(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)

动迁单位:县委组织部、县林业局、县统计局、屯垦镇、邓油坊镇

(七)第七片区

组    长:李  斌(县委常委、县政府常务副县长)

副 组 长:李常勇(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)

动迁单位:县财政局、县人社局、县审计局、哈咇嘎乡、满德堂乡

(八)第八片区

组    长:周成东(县委常委、县政府副县长、农工委书记)

副 组 长:王秀利(县政协副主席)

动迁单位:县交运局、县安监局、团县委、县环保局、张纪镇

(九)第九片区

组    长:胡启荣(县委常委、宣传部部长)

副 组 长:任  广(县政协副主席)

动迁单位:县委宣传部、县卫计局、县电视台、县文广新局、二号卜乡

(十)第十片区

组    长:刘光军(县委常委、县纪委书记)

副 组 长:袁远光(县检察院检察长)

动迁单位:县监察局、县检察院、县工信局、县教育局、

李家地镇

四、保障措施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此次房屋征收工作时间紧、任务重,各片区要精心组织,认真落实“领导包片、单位包户、责任到人”的工作机制。各片区领导要对摸底复核、动员征收、协议签订、信访稳定等一包到底;各动迁单位要统一思想、服务大局、服从指挥、合力攻坚,特别是“一把手”要亲自参战、亲力亲为、敢于担当。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动迁工作组实行日通报、三天一调度制度,确保房屋征收工作顺利推进。

(二)依法和谐征收。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,阳光操作、依法征收。同时,要做到人性化操作,想群众之所想,解群众之所难,积极主动地帮助被征收户协调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,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,确保圆满完成房屋征收任务。

(三)深入广泛宣传。要充分利用电视、电台、康保网等新闻媒体,开展多方位、宽角度、深层次的宣传报道工作,大力宣传房屋征收政策和征收工作的先进典型,让广大群众特别是被征收户全面准确地了解征收政策,清清楚楚征收,明明白白搬迁,为征收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。

(四)强化督导检查。县委、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,及时通报征收工作进展情况,对措施有力、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扬,对工作被动、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通报批评。县监察局、信访局、住建局要公开投诉举报电话,24小时受理干部群众投诉举报,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下允诺补偿标准之外的补偿补助。县纪检监察、检察院要全程监督,对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、优亲厚友、私贴乱补等违规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、严肃处理,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,科级干部就地免职,确保征收工作快速、规范、有序实施。

 

附件:1.康保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

2.康保县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范围示意图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
附件1

 

康保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

 

组      长:杜  平  县委书记

魏红侠  县委副书记、县政府县长

常务副组长:刘  广  县政府副县长

副  组  长:苏志明  县委副书记

陈  录 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田  明  县政协主席

徐栋良  县委常委、县人武部政委

段全宝  县委常委、县政协副主席、县委办公室主任

柳呈祥  县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、统战部部长

杨志勇  县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

李  斌  县委常委、县政府常务副县长

周成东  县委常委、县政府副县长

胡启荣  县委常委、宣传部部长

刘光军  县委常委、县纪委书记

王建国 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

李常勇 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        

许贤玫  县政府副县长

王儒渊  县政府副县长

王国锋  县人武部部长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任  广  县政协副主席

任贵昌  县政协副主席

王秀利  县政协副主席

张志刚  县法院院长

袁远光  县检察院检察长

田建利  县公安局局长

杨卫军  县公安局政委

成      员:果  宏 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乔秀海  县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

李  海 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

池  淼  县委督查室主任

刘建军 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

肖国成  县纪委常务副书记、监察局局长

刘建英  县组织部副部长

胡万军  县宣传部常务副部长

张  文  县发改局局长

韩启胜  县住建局局长

高风泉  县财政局局长

曲  伸  县国土局局长

王振亮  县审计局局长

闫世佐  县电视台台长

张  军  县信访局局长

高  飞  县司法局局长

闫刚飞  康保镇党委书记

赵旭亮  县法院副院长

李瑞江  县公安局副局长

孙永峰  县供电分公司经理

任立军  县住建局副局长、房产管理所所长

郭佃青  县水务局副局长、供水公司经理

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,办公室主任由刘广同志兼任。同时,领导小组下设房屋征收办公室和宣传报道、督导检查、安全维稳三个工作组。

(一)房屋征收办公室

主      任:刘  广(县政府副县长)

常务副主任:韩启胜(县住建局局长)

副  主  任:袁  军(康保镇镇长)

吴  勇(县财政局党支部书记)

李金水(县国土局副局长)

任立军(县住建局副局长、房产管理所所长)

成员单位:县住建局、县国土局、县财政局、县发改局、康保镇、县房管所、县供电分公司、县供水公司

工作人员:县政府办5人、县住建局10人、康保镇12人、县财政局2人、县国土局6人。

工作要求:所有抽调人员工资在原单位发放,棚改房屋征收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岗,由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、统一考核,人员一经确定不准调换。

主要职责:负责棚改房屋征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;负责征收工作有关材料的起草、信息反馈、数据统计、资料汇总、报道宣传、补偿款发放、会务组织以及档案整理管理;负责提供房屋征收政策咨询,做好补偿工作的咨询解释;负责对征收范围内各类房屋、附属物、室内装修等制定补偿标准;负责对签订的补偿协议进行审核,依据补偿方案对补偿内容、标准、结果进行复核;按照规定程序依据补偿协议落实兑付征收补偿资金;负责保障房屋征收期间的居民用水、用电安全,对完成搬迁的房屋及时停电、停水,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;确定10名工作人员作为10个征收片区的工作联系人,负责征收咨询、数据收集等工作;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
(二)宣传报道组

组    长:胡启荣(县委常委、宣传部部长)

成员单位:县委宣传部、县电视台

主要职责:负责房屋征收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;负责房屋征收工作进展情况的跟踪报道和典型曝光,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。

(三)督导检查组

组    长:刘光军(县委常委、县纪委书记)

成员单位:县监察局、县检察院、县两办督查室

主要职责:负责督促动迁单位依法实施房屋征收,并对房屋征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、检查;负责搞好廉政监督,规范房屋征收行为,查处房屋征收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。

(四)安全维稳组

组    长:柳呈祥(县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、统战部部长)

成员单位:县公安局、县信访局、县司法局、康保镇、县公安交警大队

主要职责:负责房屋征收期间的信访接待和社会稳定工作;负责维护房屋征收期间的社会治安,打击恶意扰乱房屋征收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;负责房屋征收现场的交通秩序;负责提供法律援助,做好公证、司法解释等相关工作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 

附件2:康保县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范围示意图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(第七、第八宗地)
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(第十三宗地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