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法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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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发布时间:2011-07-15   信息来源:政府办

 

部 门 概 况

康保县司法局始建于1980年12月9日。20多年来,在县委、县政府历届班子的领导下,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得到了持续稳步发展。

全局现有在职工作人员33人,其中:局机关9人,基层司法所15人,公证处5人,律师事务所4人;党员28人,大专以上学历33人;副科级以上干部19人,其中:局领导4人,基层司法所所长15人。局机关内设办公室、法制宣传教育股、基层股、社区矫正科4个股室,下设公证处、律师事务所、法律援助中心(“148”法律服务中心)3个机构和15个基层司法所。

工 作 职 能

司法局是县委、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下的职能部门,其主要职责是:领导和管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;管理指导全县的法制宣传、普及法律知识及指导协调全县依法治理工作;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、日常管理和矫正、考核奖惩和解除矫正工作;领导和管理乡(镇)司法所,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;管理全县的律师工作;管理全县的公证工作;管理指导全县的司法鉴定工作;管理组织全县的法律援助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;参与全县的综合治理。

机 构 设 置

司法局机关内设办公室、基层股、法制宣传教育股、社区矫正科、康保县公证处、河北光正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,在乡镇设立15个司法所。

单位领导成员及分工

司法局局长高飞同志:主持全面工作。

司法局副局长张志海同志:分管社区矫正工作、公证处工作、法律服务工作。

司法局副局长吴静峰同志:主管办公室工作。

司法局政治处主任任立霞同志:分管思想政治工作、本系统组织工作、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

    办公室电话5510148
    办公地址:康保县政府大楼一楼